高雄市港和國小辦理「學童課後社團活動」實施注意事項

一、113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社團申請及作業時程如下(請配合):

編號

日期

工作要項

1

114.1.7

於學校網站首頁最新訊息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課後社團相關申請文件

2

114.1.7-114.1.20

開始受理社團開課申請(E-mail一份及親簽紙本一份)

3

114.1.21-113.1.24

召開評審會議,審查社團

4.

114.2.11-114.2.27

招生簡章及學生繳費期限,於學校網站首頁最新訊息公告(是否開成,請各社團老師自行來電查詢,不另行通知),請自行製作點名表,格式如附件2,並於課程結束後繳回本校學務處

5

114.3.4-114.6.20

(開課期間,共計14週次)

開課社團在最後一次上課當日需繳回本校學務處

(1)附件2課程規畫表簽名(正本一分)

(2)附件3講師費領據(請親簽表格內容,金額由本校填寫)

(3)附件4成果檔案(電子檔)

      E-mail至stuact112@khops.kh.edu.tw

(4)學生上課點名表(正本)

(5)A0成果海報或PP板(PP板可至學務處領取,新成立社團

     務必繳交,已在本校開課過之社團可選擇是否繳交)

u  各資料,請親送回本校學務處,若逾期耽誤,請自行負責

u  靜態社團可參加多元文化日活動擺攤

u  動態社團可參加兒童節或母親節活動演出

二、申請資料請先以電子檔於期限前三天(1/17)EMAIL至stuact112@khops.kh.edu.tw,紙本應於期限內親自送抵本校學務處,逾期將無法受理,一律以紙本為主,並簽名以示負責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三、依公文規定,請附一年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(良民證)(正本),初聘任教師須加附胸部X光健檢報告。

四、開課教師請將身分證、最高學歷、相關專業資歷證明、良民證及健檢報告掃描成數位影像檔(需清晰可辨認)以附件形式隨同申請書於期限內一同EMAIL至stuact112@khops.kh.edu.tw,並印出簽名附於申請書紙本後,以示負責

五、審查社團開課報名簡章,將公告於學校首頁,得不另行通知。合格開課者,應於期限內補齊修正文件。

六、另113學年度夏令營也將會在下學期5-6月公告在學校首頁最新訊息,請密切注意,將不另行通知。

七、依規定課程結束後,成果檔案、課程規畫表、學生點名表、作為請領講師費之依據,請依規定時間繳交。

八、課程時間若有遇到國定假日或例假日自動展延一周,請在一覽表備註及申請書中註明。

九、本次社團開課過程及成果將作為未來開課審核依據,若有不符相關規定情事,將限制未來開課之資格。

十、教材費由任課老師收費開立收據,教材於申請時請提供樣品由學校審核。

十一、任何課程、老師異動皆須經學校同意,若有違反,依相關規定處理並通報教育局。

十二、因無可抗力之原因無法準時上課之情事,請以學生安全為最高考量做妥適安排,並立即通知學校,若因教師不在而學生遭遇事故,須由任課老師負完全之責任。

十三、請領講師費憑證填寫金融機構請以玉山銀行為匯款帳戶,請自行開戶。

十四、學校規定:若因個人因素需調動課程,請填寫調課申請書於一周前送至學務處,若因不可抗力因素,請於一周內將調課書送至學務處,都須逐一確認聯繫家長回報。

十五、若因應疫情變化導致課程時間調整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為主,並經學校會議通過公告之

◎重要提醒:

 (1) 課程規畫表請任課老師製作兩份,一份於申請時使用,另一份於營隊結束後,繳回本校學務處,為申請鐘點費時檢附。

 (2)本表請由任課老師逐次簽名,以為上課憑證,並於課程結束後,繳回本校學務處,以利講師費核銷

 (3) 3/31(一)多元文化日調整放假,4/3(四)~4/4(五)清明連假,5/30(五)端午節補假,請注意調整課程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港和國小  訓育組  黃沛錚老師